我是女公务员,也婚外了一次,爽了一次曾经,我绝对不相信婚外恋这种事情会与我有关。
我出生在书香门第,家道虽已没落,但父亲对我的家庭教育却历来是十分严苛,以至于所有人都认为我应该是绝对传统的。
但如果有人把“轻薄桃花逐水流”来比喻成女人,我却肯定是不会反对的。时间总在不经意中过去,当我从一个黄毛丫头长成一个亭亭少女时,我总是在朦胧在渴望着什么,当电视剧《上海滩》上映后,我就被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迷得一塌糊涂,我开始在各种媒体中关注他,偶尔在街上的某个地方看到他在海报上微笑或沉思,我总是抑止住不住地抨然心动,也总是痴痴地留恋不舍,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
当我彻底明白我不可能嫁给发仔时,我的周围也早已有了一群喜欢我的男孩。曾以为自己会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可现实的一切却偏偏没有什么悬念,丈夫凯文是我的大学同学,斯文而清秀,当他在所有追求者中频频向我献殷勤并坚持到最后时,我也终于将自己的手交给了他,虽然我并不是很喜欢他。
然后便是男欢女爱,结婚生子,他在医院搞行政,我在机关弄宣传,平淡的日子象水一般静静地流淌着。有时,我坐在化妆桌前,看着镜中清秀的容颜,竟会暗暗垂泪,我为自己惋惜,一个三十岁还不到的美丽女人,怎么就过着这么平淡的生活;我甚至会后悔嫁给凯文,尽管我一直为自己的这种后悔感到可耻。垂泪也罢,后悔也罢,家庭生活的富足无忧以及父亲言传的相夫课子却让我常常打消自己种种不安分的念头。如果每天就这样朝九晚五,就这样一如既往,我也许一辈子会是个纯洁安宁的女人,但生活却象个神秘的万花筒,轻轻地一转便会有很大的不同。
(二)张炜是我们这个城市的英雄,他是公安局的刑警队长,今年三十六岁,因为连连侦破了几个棘手的案子而被人们广为称诵,听说一些匪徒一听他的大名都会闻风丧胆,我只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过他,对他有一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
这一天,因为我们单位要搞一个向英雄张炜学习的活动,为了让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科长派我去公安局搜集有关张炜的先进事迹。到了那边,见到张炜本人,我发觉他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沉默刚毅,象牙色的皮肤透着健康的光泽,眼睛不大却神采奕奕,中等个儿,整个人看上去俊秀亲切,笑起来时两个酒涡有着一种孩童般的率真,他一个劲地说他其实也不过是尽了一个警察该尽的义务,没有人们说得那么神。他再三的推让,我只好找其他人,幸亏他办公室的陈英帮忙,跟我们说了好多他智斗歹徒、智破案件的事,听着那一个一个惊心动魂的故事,我几乎无法将眼前这位笑容可掬的人跟那个三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都临危不惧的人联系起来,我有一种坠入梦中的迷惑,这样的事我以前只在电影电视小说里看过,没想到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我身边的这个城市里,当我再看张炜的时候,一种异样的情愫在我心里暗涌,我居然以工作之名要了他的呼机和手机号码。
也许是出于我自身的好奇,我跟科长提议,为了让我们单位的同志更好地有向英雄学习,学习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有必要进一步地了解一下他的家庭,科长欣然同意了我。
我拨通了张炜的手机,可他却似乎不太乐意我们去他的家,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才约我们星期天上午九点去。短短的几天等待,我觉得分外的漫长。
星期天,我一改往日睡懒觉的习惯,起了个大早,我穿上我最喜欢的浅紫毛衣,系上啡色的丝巾,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觉得自己唇红齿白很有女人味,才跨上小坤包,和事先约好的同单位的小施一起来到张炜家。
他家住在郊外,一个蛮偏僻的地方。进入他的家,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不大的两室一厅,看起来很简陋,除了一台二十九寸的彩电和一台普通的vcd外,家里几乎是家徒四壁,他女儿约莫十岁左右在桌子前做着作业,他系着花围裙正在晾一大盆的衣服,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女人坐在轮椅上,眉目清秀,在阳台上看着他晾衣服,阳光照在她的脸上使她看起来有一种宁静柔和的光辉。他的妻子招呼我们坐下,他的女儿娴熟地为我们倒茶,我们刚刚坐下来,他的呼机却响了,他回了个电话抱歉地对我们说城郊出了点事他得去看看,他妻子温柔地点了下头,他临走时摸了下妻子的手,很快地下了楼。我们开始和他的妻子交谈起来,我们这才知道,他们夫妻是青梅竹马,她本来在新华书店当售货员,他虽然工作繁忙,但他们夫妻恩爱,女儿可爱,但三年前一个雨天她去接女儿的时候不幸出了车祸,那辆该死的卡车碾断了她的一条腿也差点碾断她的命,她在无奈中渐渐半身瘫痪,很长一段时间内她寻死觅活地要跟他离婚,但他怎么也不答应,除了工作,他的时间都化在照顾她和女儿身上。说起这些的时候,她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我和小施你看我我看你,禁不住地热泪横流。
出了他的家们,我知道,这个乐观坚强、善良优秀的男人就象被风吹过的种子注定在我的心田里生下了根。
(三)后来,我和张炜的接触变得频繁,渐渐地,我们都已把对方视为异性知己。我们单位的这个活动也因为我的全力以赴获得很大的成功,单位的同事都说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热情重义的英雄是令人敬重的,为此我也受到了领导的表扬。
此后不久,科室搞聚餐,我们特意邀请了张炜,席间,推杯换盏,我们频频向他敬酒,他也不推辞,一杯又一杯,豪爽得就象东北土坑上喝酒的汉子,红着脸也不多话,两个酒涡在灯光下不停地跳动着,这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个好男人,心里是满满的感动,茫茫人海,人心浮躁,男人女人都在形形色色的欲望里挣扎,而他却以博大的胸怀善待残疾的妻子,以饱满的热情对待繁忙的工作,并且是那么的出色,我忽然明白这个男人才是我一生都在找寻的人!糊思乱想间,大家都要散席了,看着他摇晃着和我们科长握手道别,我不禁担忧起来,正好科长对我说“小陈,你去过张队长家,你送送他,他喝了不少酒。”我想这个机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在坐着的士离他家约还有一里多路时,我问他:“要不要下去走一段路?这样也许你会舒服一点。”他听话地点了点头。
四月夜晚的风凉凉地吹在身上,我却分明感到了一种暖暖的温馨。我们似乎说好了似的一起走进了路边的林荫里,我的心竟如初恋的少女般恍惚,四周是那样的静,我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重重的酒味,他一不小心踩着了一颗石子,一个踉跄,我赶紧拉了一下他的手,没想到他居然站在那里,一下子抱紧了我,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不由我分说就深深地吻住我,夜色中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感到他的呼吸越来越重,他雄性的欲望越来越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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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书香门第,家道虽已没落,但父亲对我的家庭教育却历来是十分严苛,以至于所有人都认为我应该是绝对传统的。
但如果有人把“轻薄桃花逐水流”来比喻成女人,我却肯定是不会反对的。时间总在不经意中过去,当我从一个黄毛丫头长成一个亭亭少女时,我总是在朦胧在渴望着什么,当电视剧《上海滩》上映后,我就被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迷得一塌糊涂,我开始在各种媒体中关注他,偶尔在街上的某个地方看到他在海报上微笑或沉思,我总是抑止住不住地抨然心动,也总是痴痴地留恋不舍,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
当我彻底明白我不可能嫁给发仔时,我的周围也早已有了一群喜欢我的男孩。曾以为自己会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可现实的一切却偏偏没有什么悬念,丈夫凯文是我的大学同学,斯文而清秀,当他在所有追求者中频频向我献殷勤并坚持到最后时,我也终于将自己的手交给了他,虽然我并不是很喜欢他。
然后便是男欢女爱,结婚生子,他在医院搞行政,我在机关弄宣传,平淡的日子象水一般静静地流淌着。有时,我坐在化妆桌前,看着镜中清秀的容颜,竟会暗暗垂泪,我为自己惋惜,一个三十岁还不到的美丽女人,怎么就过着这么平淡的生活;我甚至会后悔嫁给凯文,尽管我一直为自己的这种后悔感到可耻。垂泪也罢,后悔也罢,家庭生活的富足无忧以及父亲言传的相夫课子却让我常常打消自己种种不安分的念头。如果每天就这样朝九晚五,就这样一如既往,我也许一辈子会是个纯洁安宁的女人,但生活却象个神秘的万花筒,轻轻地一转便会有很大的不同。
(二)张炜是我们这个城市的英雄,他是公安局的刑警队长,今年三十六岁,因为连连侦破了几个棘手的案子而被人们广为称诵,听说一些匪徒一听他的大名都会闻风丧胆,我只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过他,对他有一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感觉。
这一天,因为我们单位要搞一个向英雄张炜学习的活动,为了让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科长派我去公安局搜集有关张炜的先进事迹。到了那边,见到张炜本人,我发觉他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沉默刚毅,象牙色的皮肤透着健康的光泽,眼睛不大却神采奕奕,中等个儿,整个人看上去俊秀亲切,笑起来时两个酒涡有着一种孩童般的率真,他一个劲地说他其实也不过是尽了一个警察该尽的义务,没有人们说得那么神。他再三的推让,我只好找其他人,幸亏他办公室的陈英帮忙,跟我们说了好多他智斗歹徒、智破案件的事,听着那一个一个惊心动魂的故事,我几乎无法将眼前这位笑容可掬的人跟那个三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都临危不惧的人联系起来,我有一种坠入梦中的迷惑,这样的事我以前只在电影电视小说里看过,没想到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我身边的这个城市里,当我再看张炜的时候,一种异样的情愫在我心里暗涌,我居然以工作之名要了他的呼机和手机号码。
也许是出于我自身的好奇,我跟科长提议,为了让我们单位的同志更好地有向英雄学习,学习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有必要进一步地了解一下他的家庭,科长欣然同意了我。
我拨通了张炜的手机,可他却似乎不太乐意我们去他的家,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才约我们星期天上午九点去。短短的几天等待,我觉得分外的漫长。
星期天,我一改往日睡懒觉的习惯,起了个大早,我穿上我最喜欢的浅紫毛衣,系上啡色的丝巾,在镜子前照了又照,觉得自己唇红齿白很有女人味,才跨上小坤包,和事先约好的同单位的小施一起来到张炜家。
他家住在郊外,一个蛮偏僻的地方。进入他的家,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不大的两室一厅,看起来很简陋,除了一台二十九寸的彩电和一台普通的vcd外,家里几乎是家徒四壁,他女儿约莫十岁左右在桌子前做着作业,他系着花围裙正在晾一大盆的衣服,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女人坐在轮椅上,眉目清秀,在阳台上看着他晾衣服,阳光照在她的脸上使她看起来有一种宁静柔和的光辉。他的妻子招呼我们坐下,他的女儿娴熟地为我们倒茶,我们刚刚坐下来,他的呼机却响了,他回了个电话抱歉地对我们说城郊出了点事他得去看看,他妻子温柔地点了下头,他临走时摸了下妻子的手,很快地下了楼。我们开始和他的妻子交谈起来,我们这才知道,他们夫妻是青梅竹马,她本来在新华书店当售货员,他虽然工作繁忙,但他们夫妻恩爱,女儿可爱,但三年前一个雨天她去接女儿的时候不幸出了车祸,那辆该死的卡车碾断了她的一条腿也差点碾断她的命,她在无奈中渐渐半身瘫痪,很长一段时间内她寻死觅活地要跟他离婚,但他怎么也不答应,除了工作,他的时间都化在照顾她和女儿身上。说起这些的时候,她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我和小施你看我我看你,禁不住地热泪横流。
出了他的家们,我知道,这个乐观坚强、善良优秀的男人就象被风吹过的种子注定在我的心田里生下了根。
(三)后来,我和张炜的接触变得频繁,渐渐地,我们都已把对方视为异性知己。我们单位的这个活动也因为我的全力以赴获得很大的成功,单位的同事都说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热情重义的英雄是令人敬重的,为此我也受到了领导的表扬。
此后不久,科室搞聚餐,我们特意邀请了张炜,席间,推杯换盏,我们频频向他敬酒,他也不推辞,一杯又一杯,豪爽得就象东北土坑上喝酒的汉子,红着脸也不多话,两个酒涡在灯光下不停地跳动着,这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个好男人,心里是满满的感动,茫茫人海,人心浮躁,男人女人都在形形色色的欲望里挣扎,而他却以博大的胸怀善待残疾的妻子,以饱满的热情对待繁忙的工作,并且是那么的出色,我忽然明白这个男人才是我一生都在找寻的人!糊思乱想间,大家都要散席了,看着他摇晃着和我们科长握手道别,我不禁担忧起来,正好科长对我说“小陈,你去过张队长家,你送送他,他喝了不少酒。”我想这个机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在坐着的士离他家约还有一里多路时,我问他:“要不要下去走一段路?这样也许你会舒服一点。”他听话地点了点头。
四月夜晚的风凉凉地吹在身上,我却分明感到了一种暖暖的温馨。我们似乎说好了似的一起走进了路边的林荫里,我的心竟如初恋的少女般恍惚,四周是那样的静,我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重重的酒味,他一不小心踩着了一颗石子,一个踉跄,我赶紧拉了一下他的手,没想到他居然站在那里,一下子抱紧了我,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不由我分说就深深地吻住我,夜色中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感到他的呼吸越来越重,他雄性的欲望越来越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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